發展夜間經濟面臨多重挑戰 仍然需要綜合施策
2019-11-16 10:13:30
在新一輪拉動消費的系列舉措中,夜間經濟成為各大城市競相追捧的經濟新動能。記者近日在成都、杭州、長沙、廣州等地調研發現,盡管近年來夜間經濟蓬勃發展,但也需要警惕統籌規劃不足、經營主體壓力增大、產品同質化嚴重、消費者體驗感獲得感差等問題。發展夜間經濟具有重要經濟意義,但其發展過程中仍然面臨諸多挑戰,突出表現在配套設施以及服務還不夠優化。發展夜間經濟需要市民有充足的閑暇時間。業內人士指出,消費能力不僅指消費者實際貨幣支付能力,更包括居民消費的時間能力,即“閑暇時間”。夜間消費以閑暇消費為主,要求消費者具有足夠的閑暇時間。盡管勞動法規定,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,但還有大量企事業單位加班時間長,嚴重削減了居民的消費休閑時間。發展夜間經濟需要不斷完善城市基礎設施。部分研究者指出,晚上十點以后,倫敦地鐵的運行速度可達白天的兩倍,且部分線路周末24小時運行。我國許多城市地鐵一般在晚上11∶30之前就停止運行,不夠便利的出行條件影響居民夜間出行意愿,阻礙夜間消費潛力釋放。另外,發展夜間經濟需要城市照明的支持。支撐城市“夜游”的景點延長經營時間,需要完善的照明設施以及景點導航標識等。目前,這些城市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,需要持續不斷優化。發展夜間經濟對城市治理提出更高要求。城市治理水平的高低,不僅是維護夜間市場秩序的重要因素,也是調節生產者、消費者、居民等各利益主體之間矛盾和糾紛的重要力量,對發展夜間經濟來說至關重要。打出政策“組合拳”,加快發展夜間經濟,滿足夜間消費需要,持續不斷釋放夜間消費紅利。統一規劃、重點突出,提高供給質量。另一方面,政府又應有所側重,鼓勵從業者推出融合本地歷史文化、特色景點、民風民俗的產品,凸顯城市特色。完善城市配套設施建設,激發夜間市場活力。部分業內人士建議,推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設施。在周末和節假日,延長公交、地鐵運行時間,增加貫穿城市重要景點、夜間經濟示范街區的夜間旅游大巴路線,消除限制人們夜間出行的交通設施瓶頸,解決夜間消費者的“回家之憂”。完善夜間經濟監督機制,維護夜間市場秩序。毛中根等人建議,借鑒荷蘭阿姆斯特丹和上海的經驗,設立“夜間市長”或“夜間區長”“夜生活首席執行官”,解決夜間經濟中各利益主體的糾紛,維護夜間經濟運行秩序。鼓勵商家、居民、消費者等參與主體積極參與,綜合協調各方利益訴求與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