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項目為住宅及商辦綜合體,結合現狀及受19號線代建地鐵的影響,住宅及公建南北分區,劃分成兩個區域。北側為住宅小區,南側設商辦綜合體,總用地面積37,414.20平方米。住宅小區包含9棟高層住宅單體(含租賃住宅及公租房)及2棟多層配套用房組成。商辦綜合體由1棟高層辦公塔樓及其商業裙房,及3棟多層建筑組成,功能為商業、辦公及社區中心用房。項目總建筑面積為284,173.56平方米,地上建筑面積為172,678.59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積111,494.97平方米。總計容建筑面積167,965平方米,其中包含住宅面積(含商品房,保障性住房,自持租賃住房及小區配套設施)89,972平方米、公益性設施面積7,100平方米、辦公面積65,318平方米、商業面積5,575平方米。地下室共設四層,地下一、二、三層功能為商業、會所、餐飲、設備機房以及汽車庫,地下一、夾層為非機動車庫,地下一層局部設有機械停車庫;地下四層為汽車庫及設備機房。
本項目主要為住宅、辦公和商業用房,對水、電、天然氣的需求較大,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的用能需求情況征詢有關部門意見,確保項目用能需求安全,并順利推進項目建設。